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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导游辞职专心参与网络DQ 每月盈利数千元被判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hm2009    时间: 2010-12-1 10:22
标题: 导游辞职专心参与网络DQ 每月盈利数千元被判刑
在海南通过北京的服务器登录DB网站,每月收入3000—5000元,以网络DQ为业的赵某因DB罪于今天上午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
; K! c6 Y0 H! z! J" n  [b]公诉机关指控,在2009年到2010年7月间,赵某在海南省海口市,通过租用设置在北京东城区歌华大厦等处机房内的服务器登录境外DQ网站,长期进行网络DQ活动,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。[/b]
! b; D& H; W' O# S) P) z* ?- ^$ I  32岁的赵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完全认可。
$ d. \, \" O: J2 `, a6 p4 S  赵某称,之前他在网上看到别人DQ,于是在网络上联系到一名叫“燃烧”的网友,以每台1000元的价格租用了两台服务器,然后通过该服务器登录境外DB网站。+ r' e; k- i9 @) L
  赵某原本是一名导游,后来把工作辞了,专门以DQ为生。
* l3 ]0 D6 D: Z0 x  “我DQ赢多输少!”今天受审的赵某语气中流露出些许得意。3 s( k' C7 z2 n5 ]( K( _# B
  据了解,一开始参与DQ时,赵某输的次数居多。后来通过网络搜索,赵某联系到一个专门提供DQ软件分析的网友,赵某用该软件分析立刻“翻本”。) @( w# Y& \0 W! @
  除去每月1200元的软件分析费用,赵某月收入在3000—5000元。在海口租房子与女友同居的赵某,将DQ当成了稳定的生活收入来源。
0 I! B  o1 v4 b* J0 A& p: c  赵某每天DQ就好像上班一样,遵循着昼伏夜出的规律:晚上十点上网开始参赌下注,直到早上4点结束,然后一觉睡到下午,起床后优哉游哉地外出喝茶,再等待晚上开工。
5 i" D2 M# Y. H) a! \' W  据了解,赵某是DQ网络中最低一级的参与者,并没有作为庄家发展下线。: ]! n. A+ w$ K. z$ r* x
  [b]法院审理后认为,赵某以DB为业,以盈利为目的参与网络DQ,其行为已经构成DB罪,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。[/b]
7 g  p5 F9 C* e" H/ X8 k  为何身在海南租北京服务器?
5 E% ?6 {8 K6 o' u8 q% n- A/ M: ?  身在海南的赵某为何要不远万里联系北京的服务器DQ呢?赵某说,一是由于北京是大城市,服务器相对稳定;二是可以躲避公安部门对参赌电脑的筛查,风险比较小。
! @' l9 v1 I5 K) N1 Q: g- K! C  而赵某在北京的服务器被公安部门查封后,他还曾利用在香港的服务器继续参赌。
  Y& B. S' m6 _6 v: y7 `  被告人为何获得“轻判”?. N7 W; a5 ~& A5 {) D
  宣判后,法官表示DB罪不同于开设DC等罪名,是一项最高刑期为3年的轻罪。$ U! l. \$ n5 n0 r' J6 W5 r' ]; v
  赵某的行为虽然没有给别人造成妨害,但已经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。6 k: x0 K$ G8 H/ {# g# e/ L
  结合赵某较好的认罪态度,以及他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的考虑,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。
作者: 正呆呆    时间: 2010-12-1 11:55
唉 稳食艰难啊,什么都被断了
作者: baaid123    时间: 2010-12-1 12:38
赚点钱不容易阿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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