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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导游辞职专心参与网络DQ 每月盈利数千元被判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hm2009    时间: 2010-12-1 10:22
标题: 导游辞职专心参与网络DQ 每月盈利数千元被判刑
在海南通过北京的服务器登录DB网站,每月收入3000—5000元,以网络DQ为业的赵某因DB罪于今天上午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。1 z+ t0 t1 f* \: x& j; d8 v2 k
  [b]公诉机关指控,在2009年到2010年7月间,赵某在海南省海口市,通过租用设置在北京东城区歌华大厦等处机房内的服务器登录境外DQ网站,长期进行网络DQ活动,并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。[/b]- B  h8 h- a1 F# N# W
  32岁的赵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完全认可。
1 V- @4 k& J0 p# j  赵某称,之前他在网上看到别人DQ,于是在网络上联系到一名叫“燃烧”的网友,以每台1000元的价格租用了两台服务器,然后通过该服务器登录境外DB网站。
$ w. B+ q& |- T+ C" o* t" w  赵某原本是一名导游,后来把工作辞了,专门以DQ为生。6 y# C0 Q( I! T) U* J5 z- `( Y* J
  “我DQ赢多输少!”今天受审的赵某语气中流露出些许得意。
5 V, C- b' ]/ H5 u# p  据了解,一开始参与DQ时,赵某输的次数居多。后来通过网络搜索,赵某联系到一个专门提供DQ软件分析的网友,赵某用该软件分析立刻“翻本”。: q* z+ k/ N& F: J4 Q7 L
  除去每月1200元的软件分析费用,赵某月收入在3000—5000元。在海口租房子与女友同居的赵某,将DQ当成了稳定的生活收入来源。1 t% I, x) w" H% }
  赵某每天DQ就好像上班一样,遵循着昼伏夜出的规律:晚上十点上网开始参赌下注,直到早上4点结束,然后一觉睡到下午,起床后优哉游哉地外出喝茶,再等待晚上开工。
) l. P- @# J4 v% ]$ ~  据了解,赵某是DQ网络中最低一级的参与者,并没有作为庄家发展下线。
( X4 v6 Y; R3 A  [b]法院审理后认为,赵某以DB为业,以盈利为目的参与网络DQ,其行为已经构成DB罪,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。[/b]% n0 D5 K: O- [" K6 d; {
  为何身在海南租北京服务器?1 H( o8 C- D% [% z6 L
  身在海南的赵某为何要不远万里联系北京的服务器DQ呢?赵某说,一是由于北京是大城市,服务器相对稳定;二是可以躲避公安部门对参赌电脑的筛查,风险比较小。6 I, e+ y$ H7 O5 V$ [) \( X" b
  而赵某在北京的服务器被公安部门查封后,他还曾利用在香港的服务器继续参赌。+ ~- X* H8 w  l, `( L& _2 y
  被告人为何获得“轻判”?1 |- q' Z8 h# N0 T5 T1 E
  宣判后,法官表示DB罪不同于开设DC等罪名,是一项最高刑期为3年的轻罪。! a, Q$ g# V% v# }4 ?; @
  赵某的行为虽然没有给别人造成妨害,但已经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。7 U7 A% ~* {' \- ?( {# e
  结合赵某较好的认罪态度,以及他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的考虑,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。
作者: 正呆呆    时间: 2010-12-1 11:55
唉 稳食艰难啊,什么都被断了
作者: baaid123    时间: 2010-12-1 12:38
赚点钱不容易阿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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