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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假如我被狗咬了,请记住我曾经救过羊!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灭庄之手    时间: 2016-5-6 09:47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天十狼    时间: 2016-5-6 09:49
你好好发个主题就好了,没必要在主题有嘲讽、侮辱、攻击文字,你在悠闲区有2个主题了
作者: 天十狼    时间: 2016-5-6 09:54
备注:之前已经劝说你,你觉得对方内容你接受不了,你完全可以在对方楼层交流就可以,没必要发挑拨的主题或内容5 D' G7 f6 h' z& n" G+ `
另外 你和他之间的事 是你自己的事,反而攻击论坛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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