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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他出狱了,证人噩梦开始了……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yl5118    时间: 2010-12-8 09:49
标题: 他出狱了,证人噩梦开始了……
“请朋友帮忙”,怎么最终成了敲诈勒索。日前,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了解到,与我们通常所了解的敲诈勒索不同,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肖细敲诈的是以前证实他犯罪的证人。
; \# c0 `9 l1 M$ R; V3 Q* i* a  因抢劫、出售假币被判十五年
% ~4 L0 M- A1 x  肖细是安徽阜阳人,初中毕业后就在老家务农。 ) X9 `( V  o8 Z  R: q# _
  1984年,21岁的肖细怀揣梦想独自一人乘火车来到北京前门卖服装。几年下来,肖细的服装生意一直没什么起色,于是,他在一些偏僻的角落设赌局挣钱,1990年,他因为设赌局行骗被劳教三年。 2 Q& d, x. Q2 u  ?! ^" b7 S
  劳教期满后,肖细依然留在北京,又干起了卖服装的老本行。当时,昌平县(1999年9月16日撤县设区)的“老北京”(当时的一个景点)甚是繁华,李向军(化名,后因开设DC被判处拘役五个月)就在“老北京”附近开了一个“棋牌室”。来打牌的人有为娱乐的,也有Dubo的。肖细经常进去玩一把,李向军、石树华(化名)夫妇、褚宝国(化名)都认识他。和李向军熟悉了以后,肖细就弄来一些假币,加上自己卖服装挣来的钱,在DC里放高利贷,自己也参与Dubo。可是,肖细的运气并不好,输急了眼的他和朋友李伟(另案处理)等人一商量,决定抢劫。 + ?4 b6 d) U! |" R: X- }. D, @
  1998年10月24日下午2点左右,肖细、李伟等10多个人持刀冲进李向军的棋牌室抢劫,因为有人不愿意交钱,李伟还捅死一个人。石树华、褚宝国当时在场。 0 [9 Q4 ]: ?7 ]! @0 \" i+ C
  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,李向军、石树华、褚宝国等人做了证人。1999年11月25日,肖细因犯抢劫罪、出售假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随后被押回原籍服刑。出狱后找证人“帮忙”
' G7 S8 ?: ]: S1 {& x  M: _  2009年12月,肖细出狱。2010年3月,肖细再次来到北京。   ^) {" Z9 }# r# q; E; l8 [
  一别十年,眼前的北京再也不是曾经熟悉的北京,也没几个熟悉的朋友了,实在不好“混”。想到判决书上熟悉的名字,他决定找“朋友”“帮帮忙”。 + i4 j, z# q3 z. {7 ^0 ?0 C8 ^
  4月份的一天,他来到李向军家。一见面,肖细就说现在没有地方住,也没有钱,希望李向军帮一把。李向军很清楚肖细是想利用自己当年出庭指证他的事来吓唬自己,就当场给了肖细1000块钱。之后,肖细就经常向李向军借钱。李向军又给了他4000块。“我当时比较害怕,不想惹上他。”李向军说。
  z9 G3 [4 O* @. \% X  肖细还想方设法打听到石树华夫妇开的火锅店,4月22日,肖细来到石树华的火锅店。石树华没在家,石树华的妻子招待他吃了午饭,临走时还给了他3000块钱。“意思让他以后别来了,他被抓起来的事就用这个钱了结。”她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时说。
+ \3 _) V7 `) ?4 ^, a/ [( t: Y. S  但肖细还需要朋友“帮更大的忙”。于是,他给石树华、李向军、褚宝国打电话说,当年抢劫之事把几个朋友吓坏了,大家一起聚一聚。在肖细的一再纠缠下,5月4日中午,几个当年的朋友又聚到了一起,肖细同时还带来了几个他们不认识的人。席间,肖细拿出判决书对在场的人进行威胁,同他一起来的人在旁帮腔。但宴席上的勒索没有成功。肖细继续纠缠,并威胁说自己养着捅死人的李伟,如果不帮,将来李伟做出什么事情不可预料。
# X# s, V7 }: K6 x" F2 A- H7 n  怕他做出过激的事情,李向军又分两次给了他9000块钱。石树华答应给两万。
) v! M. ^/ i# {  5月14日,石树华的妻子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:“老肖也没办法,你们帮帮他吧,他准备去买炸药炸你们呢。”   B" j% E" l1 V1 R1 U8 d' A
  5月16日,肖细分别给石树华夫妇发短信:“我希望你说话算数,我们的事最终也要解决,谁也回避不了,你不想尽快解决吗?我不想等的时间太长。” * D" m. S/ r7 L" L5 p2 }+ b5 s
  5月27日,石树华向公安机关报案,警方当日立案。
1 D9 L7 F, r9 ]  9月25日肖细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/ `9 u" W+ [# i  O) H" ]  “不认为自己犯法” ; j% a3 ~2 F. Z0 u! C
  “你找石树华、褚宝国、李向军他们帮忙(给钱)的时候是怎么想的?”
3 F# l: r' \, m- Q+ l% E  “就是找朋友帮忙。”
# Y1 I* ^8 c; f  “要是他们真不给钱,你打算怎么办?” + S5 s9 \1 m  W- K6 ]! A
  “不给就得了。”
3 C, j! K4 C3 K" E  k  “你找一些他们不认识的人一起吃饭,还拿着判决书要他们帮你,你觉得这样犯法吗?” ' p5 M7 I. v, H6 {
  “我不认为是犯法。我就是怕他们不相信我被判刑,拿判决书给他们看看。”
& E+ D3 K, {6 o# A  这是记者对看守所中的肖细采访的片段。肖细说自己就是想让他们帮自己一把,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。 5 K2 w- f" v- j; e" Z
  案件承办人认为肖细的目的就是想制造气氛,让对方给点钱,对方要是真的不给,他也没辙。“但我们是要从法律上判断这种行为是否构罪、社会危害程度、刑罚档次以及有无羁押的必要。”案件承办人说。 + y$ N: }; {( O! v0 l6 Q
  案件承办人指出,肖细在电话里说如果不“帮忙”就杀被害人全家,“你们小心点”———这是明示的威胁方式;肖细拿着判决书说,如果没有三人指控,自己不可能被判这么重,然后提出让被害人“帮忙”———这是暗示的威胁方式。 ) u& g* P: C) P; `2 j+ ]
  “肖细不仅实施了明示和暗示的威胁行为,而且使被害人产生了恐惧。”案件承办人认为,“不管威胁方式是明示还是暗示,都能对被害人的思想产生强制,不影响敲诈勒索罪的成立。”
, n: i  y- S1 e- y1 u' q  肖细刑满释放还不到一年,又将因为自己“请朋友帮忙”而重返本已远离的铁窗。
作者: youdianse3    时间: 2010-12-8 12:53
威胁恐吓现在还有用吗
作者: 正呆呆    时间: 2010-12-8 15:00
唉 还是继续坐牢好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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